联系热线:400-123-4657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火博体育官网酒驾如何处罚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行业新闻 2024-04-18

  饮酒驾驶未造成任何事故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即平常所见的违章查处等交警部门的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火博体育官网。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以上是关于“酒驾如何处罚”、“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等问题的答案,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文道才律师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对交通肇事中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而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其他交通肇事相关栏目·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量刑·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赔偿标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其他交通肇事法律问题关于酒驾如何处罚,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推荐内容·道路交通事故逃逸责任有哪些,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指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特点?·在矿内发生车祸事故 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司机现场逃离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什么责任?·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交通肇事罪如何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哪些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交通违章处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新手单独上高速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如何查询驾驶证扣分情况·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多少?交通事故流程交通事故诉讼事故处理步骤事故伤残鉴定委托律师流程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手机:(同微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其他交通肇事相关咨询免费发布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其他交通肇事相关案例

  未买交通强制险·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方没有钱!这个钱国家会给,你知道吗?·交通肇事罪,有谅解书需要判刑多久?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告诉你·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什么是肇事逃逸?看看利川市检察院如何审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又逃逸,交通肇事逃逸会怎样处罚?·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受伤者如何请求赔偿?其他交通肇事相关资讯·男子蛇形走位26秒别车8次:涉嫌违法被移送派出所·群众给警车开罚单 违规停车会受到什么处罚?·父亲倒车碾压9岁儿子 该怎么规避意外?·菲律宾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肇事者该承担何种责任?·台湾高速公路发生火烧车事故 造成死亡事故谁负责?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同微信)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其他交通肇事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他交通肇事相关文书·交通事故要如何起诉,交通事故起诉书要怎样写·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交通事故起诉需要什么材料,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交通事故起诉的程序是怎样,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书怎么写·交通事故起诉对方需要什么资料,交通事故起诉书怎么写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交通肇事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案例,交通事故肇事保险赔偿,责任认定,责任划分,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缓刑,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等专业知识